“你,周非。”楚群顿了顿,癫狂地笑起来,“你知道吗,你的英雄父母根本不在意你,他们连名字都没给你起,还是我给你起的。
“你是我和周凡偷来的,你父母作的孽,就由你这个当儿子的来偿还!”
黎宝晕眩眼花,看不清楚群,但楚群的话每一句都像斧头一样劈砍在他身上。
他不是楚群和周凡的孩子,他是偷来的,他们是贩毒团伙的漏网之鱼,他的父母是牺牲的缉毒英雄……
十七年来挨的打,受的罪原来都有迹可循,他将他们当做父母,将周宝鹤当做弟弟,小学最寒冷的那个冬天,他活不下去了,也没有去烧死他们,而是差一点烧死自己。
可他,只有一个复仇的工具,他被蒙在鼓里十七年,给罪恶的毒贩当了十七儿子!
黎宝晕厥了过去,之后的几天,高烧不退,半梦半醒。楚群一边咒骂他一边跟他讲述蒋霁和黎轻舟是被如何残杀的,犹如恶魔一般在他耳边低语。
“你别以为他们还活着,你就有好日子过。他们根本不爱你,他们只爱自己的事业,不然为什么一生下你,就把你丢在老人家里?你的那些家人也不爱你,不然我怎么轻易偷走你?
“哈哈哈哈哈!缉毒英雄的孩子多的是,为什么只有你没人看管?我们尝试了那么多家,只有你,一偷就有。可怜啊,没人爱你。”
没人爱你。
这句话在黎宝头脑中经久不去,无数受折磨的片段浮起,刀片一般切割着他。他想要否认,他想要大喊,有人爱我。
可是这短暂的十七年,确实无人爱他。
“有一次醒来,我现有人爱我了,他是我的男朋友,是隔壁三中的体尖,他叫原厦。”黎宝看着自己的手,声音有点轻,有点远。
说不清为什么是原厦,十七岁的少年,在真相揭开的一刻被痛苦所离解,他被囚禁,被伤害,没有食物,他在等待死亡的降临。
这一生何其可笑,他是英雄的孩子,本应继承父母的荣光,然而除了恨意,除了报复,除了苦难,他什么都没有。
爱这种奢侈的东西,他一秒也没有得到过。
生命走向尽头的时刻,他想要一个人来爱他,只有这一个人就好。这个人应该是完美的,好看的,善良的,勇敢的,能够拯救他的。
父母不爱他,亲人不爱他。朋友?他没有朋友。
所以他不要他们的爱了。
亲情,友情,他都不要。
他要一个男朋友,对,一个完美的,只爱他的男朋友。
游离的神智在记忆中搜寻,没有一个人符合完美这个要求。忽然,他听到了一个名字。
原厦。
他没有见过原厦,却从邹宴口中无数次听到。在邹宴生动的讲述中,原厦是个勇敢的英雄,平安夜的京云广场,学生乱战,高大的欺负矮小的,恶意以狂欢为借口肆意泄。而原厦身为强大的一方,却挡在了弱小一方的面前。
原厦一定是个非常有魅力的人,英俊的长相都要让位于其他品质,否则邹宴不会为原厦着迷,一次次前往三中。
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黎宝爱上了听邹宴讲原厦,偶尔幻想当自己考到外地大学,脱离家庭,也许也能认识原厦这样的同学。
原厦唯一的缺点,似乎是成绩不好,不爱学习。但邹宴又说,原厦志向远大,将来要当特种兵。
特种兵啊,拉风又值得敬畏,在黎宝眼中,原厦几乎成了完美的代名词。
所以那个被他幻想出来,愿意爱他的人,有了原厦的躯壳,即便他根本不知道原厦长什么样子。
邹宴一遍遍讲述平安夜和原厦的际遇,他将自己带入邹宴,拥有了一场动心的邂逅。那天他捡到了一条星芒项链,他一直珍藏着它,它也在这场邂逅中找到定位,它是原厦送的,是他拥有的第一件礼物。
原厦时常来实验二中找他,和他在空荡荡的教室写作业,他带原厦去兵王汤饭,他要原厦写作业,原厦却和退伍的王哥切磋。
幻想中的一切越来越美好,原厦带他去家里,他拘谨地坐在原厦的床上,阳光落在他们身上,他觉得很温暖。
这辈子他很少体会到温暖,荷边街的房子不是太冷就是太热,即便是温暖的季节,他也在奔忙,无暇感受。
那个想象中的小房子,是他以为的,最美好的家。
“你喜欢我吗?”他问原厦。
原厦说:“我爱你。”
楚群握着针管的手举起又放下,但殴打接踵而至。他被囚禁在蓝花村的不见天日里,是原厦,是他幻想出来的完美男朋友时时刻刻陪伴着他,让他吊着最后一口气。
他听见楚群和周凡说,警察已经盯上他们了,当年逃脱的毒贩正在一个个被缉拿归案,现在要轮到他们了。
楚群抓起他的头,讥笑道:“怕什么,我们有人质,英雄的儿子,谁敢动?”
黎宝早就没有力气,身上只剩下一层皮,楚群的话格外刺耳,英雄

